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,是否就安全了?

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,是否就安全了?
徐伟煌
律师
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

答案是不安全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除法律有其他特殊规定的,不动产物权的变更应当进行变更登记,没有做变更登记就不发生效力。而房屋属于不动产,因此卖家还是可以偷偷的再把房子卖掉,如果另一个买方是善意的、价格合理,并且也完成变更登记了,那这套房子就要不回来了,只能找卖家要求退钱赔偿。 所以买房子的时候还是需要及时去不动产做变更登记,否则钱可能就打水漂了,因为会把房子再卖给他人的卖家,本身可能就存在极度缺钱的状态,甚至是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,等发现房子被二次卖掉了,那时候再去起诉要求退钱,官司能赢,但对方没钱退给你也是白瞎,费钱费力不讨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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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4-27 19:43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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